教学案例
案例一:索某是某大学教授,早年丧妻,有一子一女,均已结婚,并都与索某住在一起。但儿子、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,索某无奈,只好给了儿子5000元,让他们分了出去。此后索某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。在女儿、女婿出国进修期间,索某心脏病突然发作住院,但其儿子、儿媳却装作不知道,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。索某在病危期间,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,亲笔立下遗嘱:自己死亡,将其22000元存款,赠给学校作奖学金15000元;赠给邻居肖某1000元,留给女儿6000元,取消了儿子的继承份额,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。索某去世后,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,索的儿子却表示坚决反对,说他是法定继承人,遗产应由他和妹妹平分,不能给学校和肖某,于是向法院起诉。请问:这起纠纷应如何处理?